霍邱縣財政局關于霍邱縣學校“互聯網+明廚亮灶”信息化建設設備采購項目投訴處理決定
一、項目編號:HQZFCG-2020105
二、項目名稱:霍邱縣學校“互聯網+明廚亮灶”信息化建設設備采購項目
三、相關當事人
投訴人:安徽省龍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
地址:霍邱縣城關鎮玉泉西路
被投訴人1:霍邱縣數據資源管理局
地址:霍邱縣政務服務中心
被投訴人2:安徽云木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
地址:安徽省城關鎮玖隆皇家公館西大門
四、基本情況
投訴人投訴事項:本項目采購需求中所有標?參數均加蓋制造商公章的承諾函,違反財政部87號令中“不得通過將除進口貨物以外的生產廠家授權、承諾、證明、背書等作為資格要求,對投標人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”的規定等事項。
五、處理依據及結果
本機關認為,該項目招標文件采購需求中所有標?參數,要求提供制造商針對本項目承諾函,違反《政府采購貨物或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》(財政部令第87號)第十七條 :采購人、采購代理機構不得將投標人的注冊資本、資產總額、營業收入、從業人員、利潤、納稅額等規模條件作為資格要求或者評審因素,也不得通過將除進口貨物以外的生產廠家授權、承諾、證明、背書等作為資格要求,對投標人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規定,投訴事項部分成立, 且資格條件系招標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,其修改可能影響項目的采購結果。據此,根據《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》(財政部令第94號)第三十一條第(一)項的規定,本機關決定如下:
該項目重新開展采購活動。
2020年11月23日